「*我吃飯完了」為什麼不可以,要說「我吃完飯了」呢?

若句子中同時有「賓語」(一般說的受詞)與「補語」的時候,外籍學生常常會出現病句。比如:

1

*我吃飯完了。

2

*他看這部電影不懂。

3

*妹妹昨天睡覺了十幾個小時。

4

*媽媽洗衣服得很累。

5

*保羅說水餃成睡覺了。

老實說,之前遇到學生這樣的病句,覺得就是結構不熟悉,忘了再次重覆「動詞」,或是得把「賓語」挪走;「結構問題」小事一件,多多練習就好了。但是幾個禮拜前,有位老師跟我聊起了「賓補爭動」這個問題,想進一步探究整理為什麼?是否什麼規律?

這引起我的好奇了。是,為什麼上面五個病句,要做如下的調整:

1-b

吃完飯了。

飯,我吃完飯了。

我把飯吃完了。

2-b

看不懂這部電影。

這部電影,他看不懂

3-b

妹妹昨天睡覺睡了十幾個小時

4-b

媽媽洗衣服洗得很累

5-b

保羅把「水餃」說成睡覺了。

共同的調整都是讓「補語」跟「動詞」緊緊黏合。但調整的方式又因不同的「補語結構」與性質而有所不同。比如: 句1有三種方式:可以將「賓語」挪到「補語」之後,也可以將「補語」挪到句首,但又可因表達語義而採用「把」字句將「賓語」拉離「動詞」;句2有三種方式:可以將「賓語」挪到「補語」之後,也可以將「補語」挪到句首,句3-句4,則只能是在「補語」前添加一個「動詞」,組出「動補結構」;句5,就得使用「把」將「賓語」挪到「動詞」前,如此,就形成「動補結構」。

上面的調整,我們看到兩個問題

  1. 為什麼「賓、補」同時出現時,「賓語」得讓步呢?
  2. 為什麼有這幾種不同的調整,形成「動補結構」呢?

為什麼「賓、補」同時出現時,「賓語」得讓步呢?

指的是「賓補爭動」的時候,必須確保的處理,就是「動補」的緊密結合,而「賓語」則無此需求。為什麼會如此?我認為既然「賓補」都爭取「動」,那就看「賓」跟「補」誰離不開「動」,誰需要跟「動」更緊密相連呢?

這個答案是「補語」。

  1. 補語」跟「動詞」雖然能分,但只限於「吃得完/吃不完」這種可能補語的變式。而且沒了「動詞」的「補語」是存活不了的,因為「補語」使用來補充說明動作(動詞)的結果,附屬於「動詞」的,也就是說「只有補語,沒有動詞」的句子—像「飯,你吃完了嗎?完了」、「頭髮,剪短了嗎?短了」、「飯,你完了嗎?」、「你完飯了嗎?」—都是不合法的病句。

  2. 而「賓語」是動作(動詞)所涉及的人事物,與「動詞」搭配的比例很高,但是本身就是一個獨立運用的句子成份。不僅可以跟「動詞」分開,像「飯,你想吃哪種的?」、「你別吃這種來路不明的飯」;而且「賓語」不需要靠「動詞」而活,本身就自帶意義,「你吃什麼?(吃)飯。」、「(看著舞者問)你(跳的)這個是什麼舞呢?」。

所以,如果在同時有「賓語」跟「補語」的句子中,一定要確保「補語」跟「動詞」的緊密結合,甚至挪動「賓語」都無所謂。因此,像句1-句5的病句都得做「動補結構」的調整。

形成「動補結構」的組合,為什麼方法不同?

是因為「補語」性質的差異,讓調整的方式有所不同。

A.結果補語

指動詞後接的「單音成份」,像句1的補語「(吃)完」,還有「(剪)掉、(做)好、(寫)錯、(看)懂......」這類。這類若跟「賓語」共現的話,有三種句構可使用:

  • 第一種:「主-動補-賓」,如「我吃完飯了」、「我剪掉長髮了」;
  • 第二種:「賓,主-動補」,如「飯,我吃完了」、「這句英文,我聽懂了」;
  • 第三種,若想表達處置的語義,則可以使用「把字句」—「主-把-賓-動補」,但是有個限制「補語」必須是可控的(或結果是可控的),如「我把飯吃完了」、「我把長髪剪掉了」;非「可控」的「補語」(結果非可控的)就不行使用「把」字句,如「我把英文看懂了」、「請把這場車禍看見」。

B.可能補語

指「動補」之間加入「得/不」的結構,像句2的補語「看不懂」,還有「吃得/不出來、坐得/不下、買得/不起......」這類。這類若跟「賓語」共現的話,有兩種句構可使用:

  • 第一種:「主-動補-賓」,如「我看不懂這部電影」、「我買得起這種手機」;
  • 第二種:「賓,主-動補」,如「這部電影,我看不懂」、「這種手機,我買得起」。

C.時量補語、情態補語

時量補語」是句3的補語「睡了十幾個小時」,也就是「動詞+時間量」的這類,而「情態補語」是句4的補語「洗得很累」,也就是「動詞+得........」(如:打(毛衣)得手好酸、罵得口乾舌燥....)這類。這兩類,如果跟「賓語」共現的話,只有一種方式:

  • 就是必須再多個「動詞」給「補語」—形成「主動賓-動補」的結構,比如「妹妹昨天睡覺睡了十幾個小時」、「老張洗澡洗了四十多分了」、「媽媽洗衣服洗得很累」、「老闆罵經理罵得口乾舌燥」。

為什麼得保留「動賓」呢?

我認為由於「時量補語」跟「情態補語」都是在說明事件動作進行的時間量與情況結果,因此必須指出什麼事件與動作(=SVO),要保留SVO,所以唯一的「動詞」給了「賓語」,當然要再生一個給「補語」,才能確保「動補結構」的存在。

D.「V+成.......」

這類是指「動詞」後帶「成」的結構,像句5的補語「說成......」,還有「變成老闆、做成袋子、寫成別的字......」。「V+成」是用來表達原本A,因為動作行為(動詞)而變成了B,結構中必定有賓語(A),因此必須:

  • 使用「把」字句來將「賓語」挪前,形成「主-把-賓(A)-動補(V+成)」的結構,比如「保羅把水餃說成睡覺了」、「媽媽把不要的褲子做成袋子」。

這類之所以得使用「把」字句的原因是補語「成」本身已帶變化義,符合「把」字句處置產生的影響與結果,因此得用「把」字句。

不同的補語有不同—讓「動補」緊密結合—的做法,但全都一致地讓「動補結構」維 持在句末位置,符合漢語焦點在句尾的特點;也確實是如此,「補語」使用來補充說 明行為動作的結果,是屬於新信息,當然是焦點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