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給他好看,還是給他難看」
腦子暫停了幾天,稍微恢復了感覺,也謝謝這幾天大家給的意見與想法,趕緊把資訊歸納整理一下,雖非完善,但之後有興趣或發現新歸類的朋友們,可以基於此再進行討論增添。
在大家給的意見中,不少人提出關於「給他難看」是不是「給他難堪」的誤用。查了一下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難堪」與「難看」的語義,分別是:
難堪:1.難以忍受。2.尷尬、受窘。
難看:1.不好看、醜陋。(非本文討論的語義)2.不光榮、不名譽。
從辭典的語義來看,雖非百分百相同,但兩者跟面子都有所關係。
另外,將「給~難看」的句子都替換成「難堪」好像大部分都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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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看「~難堪」的句子是否能置換成「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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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換成「難看」的句子只限於「給~難堪」。
若是「令~難堪/使~難堪/叫~難堪/讓~難堪」都不能換成「難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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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吧!這看誰有興趣可以討論看看。總之,給~難堪=給~難看,至於是不是誤用,這裡無法證明,因為各有各的語義跟使用方式。
語義:說話者不高興、生氣而想給某人使其不舒服、難受的結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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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兩者有所差異的地方是起因跟所導致的結果,上面兩句由於不知小張生氣想報復的原因與情境,因此兩者皆可互換。如11句“他要是敢再說一句”這是對方故意讓小張不高興呢,還是不知道而為之呢?就會有「給~好看/難看」的差別,我們將情境更清楚一點,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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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給的意見中,也指出兩者這樣的差異,我們一點一點來說吧!
只能用「給~好看」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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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用「給~難看」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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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給~好看」:
- 語義:威脅報復。給對方顏色瞧瞧、想震懾對方、想讓對方知道厲害,再也不敢再做了。
- 原因:一定事出有因。惹到了,引起不滿憤怒。大多是直接關係,加害人跟被加害人的關係;有時是被加害人是相關並重要的親人朋友,因此要替他們出氣、出頭。
- 想象的結果:威脅報復者給對方還以“顏色”,可能是同等方式,也可以能是更嚴重的手段,讓他這個「個人」身心受到傷害難受。下場通常“感覺”比難看嚴重而廣。
如句13,因為他常常把垃圾丟在我們家門口,惹到我了,讓我不滿生氣(直接關係),所以我要威脅報復,可能的結果是打一頓或揍一頓;句14,他們瞧不起我,讓我生氣憤怒(直接關係),我要威脅報復,可能的結果是打揍,或者表現得極好造成對方的難受或痛苦。
下面兩句是威脅者的相關重要親人朋友,非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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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給~難看」:
語義:使對方難堪,讓他出醜、丟臉、沒面子、下不了台,讓他感到為難尷尬。
原因:不一定事出有因。有可能是存粹不喜歡,不喜歡的原因很多,看不順眼啦,或者是違反了給難看者的觀念想法,也可能就是討厭,此種沒有加害與被加害的關係,也不是直接關係。另一種是以牙還牙的同等難看,對方給我或我重要的親朋好友難看,我也給他難看。
想象的結果:威脅者給對方在「外人」眼中掛不住面,或以異樣眼光對待。由於是在外人眼中,因此句中常跟“當眾、面前、大庭廣眾”等詞一起出現。
如句15,“沒惹你”所以沒有被加害的生氣報復情緒,可能純粹討厭、不喜歡,因此手段不會太強烈,只先給對方面子方面的問題。句16,因為“痛恨~”,違反其規範觀念,所以討厭、不喜歡,還不到憤怒報復的情緒,所以只給當場面子難看的警告。
再如下面兩句,也是非直接加害惹怒的威脅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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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給~好看」的獨有語義:
競賽、比賽中常使用的,通常下一次要討回面子贏得比賽的時候用。句中常跟“比賽、決賽”等詞搭配出現,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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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給~難看」的獨有用法:
句子中可出現否定語義的詞彙“沒有、不要”,因為不是憤怒到要威脅報復的情況。「給~好看」就不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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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整理得比較有條理,也比較完整一點,這要謝謝很多老師跟學生提供的想法跟思考方向,相信還有未盡善之處,歡迎有興趣的老師朋友,接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