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了半小時的舞」對,「去了半年的日本」對還是不對?
如何表達動作行爲的持續
如果要表達動作行爲持續多久,在中文裏,有兩種結構可以使用,分別是:
- 「 跳舞跳了半個小時 」
- 「 跳了半個小時的舞 」
這個「做什麼事做了多久(VOV了多久)」等於「做了多久的事(V了多久的O)」的語法,出現在初級程度的教學內容中,而且日常生活也算是使用頻率高的結構,是蠻重要也蠻基礎的語法。
一般來說,在教這個語法的時候,老師會整理學生學過的VO結構的動詞(組),像跳舞、唱歌、做飯、睡覺、打球、坐車、學中文......,讓學生大量去練習。操練時,使用的情境話論(對話),應該會是這樣:
基本上不是太難的語法點,因爲語義不太難理解,而結構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兩種選擇其中一種來使用就沒問題。
並非所有VO結構的動詞組都能表達動作行爲的持續
直到幾週前,一位老師問了我她學生的問題,就是「去日本去了半年」爲什麼不能說「去了半年的日本」才驚覺、才發覺並不是所有的VO結構的動詞(組)都能有這兩種結構的表達。像「去日本、來臺灣」這些動詞組,就不能說成「去了半年的日本、來三個月的臺灣」。爲什麼呢?引起了我很大的好奇與解決的企圖。
而在思考的這幾天,也有人提出:
「『去日本去了半年』很OK啊,有什麼不可以的?像『我去了半年的日本,但是日語還是說得很爛』、『我去了10分鐘的赤崁樓,就跑出來了』這樣的說法,很合理呀!」
確實是如此啊!所以如果要釐清以上的這些問題,應該有以下幾點要解決處理的:
- 哪些VO動詞(組)可以「表達動作行爲的持續」?
- 到底「去了半年的日本」是對,還是不對?
- 爲什麼會出現「去了半年的日本」這樣的句子?(我個人的好奇)
哪些VO動詞(組)可以「表達動作行爲的持續」?
「VO動詞(組)」能不能表達動作行爲的持續,得看 這個動詞(組)是不是具有可拉長進行過程 的性質。如果可以拉長,則可以使用結構來表達行爲的持續;反之,不可拉長過程則無法用來表達動作行爲的持續。
A.可拉長進行過程的VO動詞(組)
像是「跳舞」這類動詞,從開始跳舞到結束跳舞,這段持續進行的時間可以是「半個小時」,也可以是「三個小時」,行爲持續的時間可無限制地拉長下去,而且這段時間(過程)都是處在跳舞這個行爲中的,表達的方式有兩種:
- 「 V+(了)+時長(時量補語) 」:如「跳舞跳了半個小時、跳舞跳了三個小時」
- 「 V+(了)+時長+的+O 」:也就是用「時長」來修飾限定賓語的範圍—半個小時的舞、三個小時的舞,以畫下行爲的結束點,所以完整的表達是「跳了半個小時的舞、跳了三個小時的舞」。
這類的VO動詞(組)的持續時間,如下圖所圖:
既然有結束點,因此這類動詞(組)能以「VOV到什麼時候/幾點」來詢問動作行爲的結束點,比如「你們昨天跳舞跳到幾點」、「你們昨天上課上到什麼時候」...。更多這類的VO動詞(組)像:唱歌、做飯、洗澡、寫功課、看點是、上中文課...等等。
B.無法拉長過程的VO動詞(組)
像「上車」這類的動詞組,其動作行爲是無法持續拉長的,因爲「上車」是瞬間完成的動詞,一旦雙腳踏上車子,動作就算完成,過程非常短暫(通常在幾秒鐘到兩三分鐘之內),是無法無限制地持續拉長,因此無法使用「上車上了二十分鐘、上了二十分鐘的車」來表達。這類的VO動詞(組)的內部時間,如下圖所示:
- 特殊情況
在非常特殊的情況,才能拉長「上車」的過程。而且這種情況必須在上下文中,有說明/凸顯出這樣特殊情況的語句。比如坐輪椅的長者要上車,就得花費比較多的時間,這時候可以說「這張輪椅收摺比較麻煩,照護者花了很多時間摺疊,因此他們 上車上了二十多分 ,延誤了開車的時間」。這種情況的拉長過程,如下圖所示:
「去日本」這個動詞(組)是屬於...
由於趨向動詞「去」,在不同的句子上所表達語義有所不同,因此會影響「去日本」這個動作行爲是否能拉長過程。目前看來「去」有兩種語義:
A.離開起點,前往終點
這是趨向動詞「去」最基本的語義,重點在於表達「遠離起點(說話者所在地),前往終點(處所賓語—日本)」的位移路徑,也就表示 「去」的語義已經隱含了位移過程 ,而且由處所賓語(日本)畫下動作行爲的結束點;因此「去日本」這個過程是固定的、無法拉長(「去」本身就有過程, 重點不在過程,重點在位移方向/路徑 ),因此無法表達動作行爲的持續,所以沒有「去日本去了三個小時、去了三個小時的日本」這樣的表達。這類的VO動詞組,內部時間如下圖所示:
也由於「去」只表示位移的方向與過程,並未指出位移的方式與工具,因此我們可以更細膩地描述去的方式,比如「去日本,得 坐飛機坐三個小時 」、「我上個禮拜 開了四、五個小時的車 去臺北」;是藉由具體的位移方式來說明拉長「去的過程」,像「坐飛機坐了兩個半小時、開了四五個小時的車」。這類VO動詞組,還有「來+地點」(來的語義——遠離起點,前往終點(說話者所在地))。
B.在某地停留
「去」的這個語義,在語法書或字典上左搜尋右搜尋,搜尋不到,真的又一個驚訝。而這個語義是怎麼出來的?是從平常生活的一些句子推論(推導)出來的,所以我們先來看一下這些句子,比如:
1
2
3
上面這三個句子的「去了半年的日本、去了十分鐘的赤坎樓、來了幾天的臺灣」所拉長的過程都不是「去日本、去赤坎樓、來臺灣」這位移的過程,而是 抵達終點(處所賓語—日本、赤坎樓、臺灣)後的狀態情況 。爲什麼我們會知道這裏「去、來」的語義不是「離開-前往」呢?是因爲句子的後半句所隱含提供的訊息,像:
- 句1:後半句「但是日語還說得很爛」就指出應該是「在日本停留了一段時間」,才能有練習說日語的機會,才能知道說得好不好。而且用「去日本去了半年」只是模糊表達待了一段時間,但並未指明停留的情況,所以有可能是「去日本學了半年的日語」,或「去日本工作/生活了半年」等等這些停留的狀況。
- 句2:後半句「就跑出來了」就指出是「在赤坎樓停留了一段時間」,應該是「進去參觀逛逛」的停留,才能有所感覺,導致沒多久就跑出來了。
- 句3:後半句「就喜歡上臺灣」就指出是「在臺灣停留了一段時間」,才能有所感而喜歡上。
所以,我們看到如果是表停留「去、來」語義的句子,都有個特性是:句子都不是只有單一句「我去了半年的日本、我去了十分鐘的赤坎樓、我來了一個禮拜的臺灣」的上半句, 一定還有後面的下半句 ,用來表達並凸顯這個「去、來」是「抵達終點以後停留」的語義。這類的VO動詞組,內部時間如下圖所示:
結論是: 如果「去、來」是
- 「離開-前往(位移過程)」的語義,是不能表達動作行爲持續,因此也就沒有「去了半年的日本、來臺灣來幾個月」這樣的用法;
- 「停留」的語義,則能拉長過程,但拉長的是抵達終點之後的停留狀態,因此可以使用「去了半年日本、來臺灣來幾個月」這樣的用法。
所以「去了半年的日本」是可以接受的,但後頭必須有下半句說明抵達日本以後,停留這段期間的感受描述 。
「去了半年的日本」是怎麼來的?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句子產生,我想大概是新結構以此類推出而來的。可能的情況是:
- 上課只採用結構替換的方式進行教授與練習,比如「小美跳舞跳了半小時」,也可以說「小美跳了半小時的舞」,學生除了練習老師所提供「VOV了多久」結構的那些句子以外,也可能會自行練習相同結構的句子更換,所以有了「弟弟去日本去了半年」,而將之改成「*弟弟去了半年的日本」。
- 也有可能是:老師沒考慮到不同的動詞會影響結構的使用而在所提供的練習結構中出現這樣的句子「張先生去日本去了半年」,而學生當然使用所學,將之更替爲「*張先生去了半年的日本」。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如果只用結構替換而少情境功能的教學方式,比較容易出現這些「感覺怪,但又不知該怎麼說明解釋」的「病句」。因此,老師要儘量避免只用結構替換、仿造填空的教學方式。
◎參考文獻:
- 實用現代漢語語法
- 現代漢語八百詞
- 蕭惠帆. 2004. 從語法到教學論詞彙來去的趨向和情態
- 潘黃英. 2015. 漢語“去”和越南語“di”(去)的語義演變比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