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Duration」在動詞前跟動詞後有什麼不同?

佈咚發問

可以說「這學期,我有三天沒去上課」,但卻不可以說「今年我很忙,一個禮拜不能 跟你去旅行」? Time-Duration的否定有什麼限制嗎?

中文「Time-Duration」(所持續的一段時間)使用情形是怎麼樣的?

從結構上來看,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放在動詞之後,一類是放在動詞之前。

一、「一段時間」放在動詞之後

此類結構的語義是表達某動作行為或狀態持續的時間,而這持續的時間也就是所謂的「時量補語」,符合中文時序律規則,動作發生後才能得知持續的時間,因此是動詞在前,時間在後(如上圖所示);有教材以「Time Spent」解釋。可以表現在、過去與未來。如:

1

我們已經休息了半個鐘頭了,你還累嗎?

2

交往不到一年適合結婚嗎?

3

去年,她在這裡住了半年

4

弟弟昨天打電動打了一整下午

5

他們打算下個月出國旅行一個星期

6

我們再等十分鐘,若公車還是沒來,我們就坐計程車吧!

二、「一段時間」放在動詞之前

而此類結構所表達的是在某動作行為持續進行的大時間中,有一段時間無法繼續(中斷)某個動作行為、狀態。故,此類句子常指出「大時間」後,再提出動作行為無法繼續的持續時間(一段時間),而因動作的中斷因此動作行為(謂語)都是以否定形式出現。也可以表現在、過去與未來。如:

7

加藤這學期怎麼了,已經連續6天沒來上課了呢?

8

上星期應酬比較多,有好幾天沒在家吃飯。

9

張秘書因為下個月開刀住院,所以會有十天不能來上班。

10

你剛剛說,他哥去年多久沒工作

而這個「大時間」也會因動作事件而影響出不出現,若是日常的持續動作或事件(如:一般日常事件或隨時可能發生的行為事件),是不需要點出來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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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一天不吃飯,不能一天不喝水。(吃飯、喝水--一般日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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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一年不說中文,大概都忘了。(說中文--隨時可能發生的事件)

13

要求你20分鐘不能碰手機,你能忍住嗎? (碰手機--一般日常事件)

14

超過1年沒工作,短期失業恐變終生失業。(工作--一般日常事件)

15

已經兩個月沒下雨了,怎麼辦? (下雨--隨時可能發生的事件)

16

已經兩個月沒下雨了,怎麼辦? (下雨--隨時可能發生的事件)

三、一些問題

問題一

為什麼「我明年很忙,所以我一個禮拜不能去日本玩」跟「我今天要考試,所以三個小時不能跟你去逛街」這兩個句子,聽起來怪怪的?

「一段時間」放在動詞前的結構中所指的「大時間」必須是動作事件或狀態的持續時間,而動詞前的「一段時間」是這「大時間」中的中斷時間。

而這兩句的「大時間」並非是事件「去日本玩」與「逛街」的持續時間,也就是說「去日本玩」並非持續「一整年(明年)」,「逛街」也不是持續「一整天(今天)」;而是明年中有一段時間要去日本玩,今天一整天中有一段時間要考試。不能去玩一個禮拜是「去日本玩的那段時間之中的一段或全部」,而非「明年」,不能跟你去逛街是「逛街的那段時間之中的一段或全部」,而非「今天」。如下圖:

句子若要符合結構語義,則應該是這麼說的:

「明年一整年都在日本玩,其中一個禮拜不行(我明年有一個禮拜不能去日本玩)」 「今天一整天都在逛街,其中三個小時不行(我今天有三個小時不能去逛街)」

所以原句語義矛盾在既然明年很忙,就不可能是整年都在日本玩;既然要考試,就不可能一整天都在逛街。

問題二

可以用「Time-Duration」的肯定要放在動詞之前,否定要放在動詞之後嗎?

我認為肯定與否定是兩種不同的句型語義,所表達的不是互為肯否定,因此應該分為兩種語法來教。如:

情況1

A:

聽說你昨天打電動打了四五個小時,是真的嗎?

B:

哪裡,不是打了四五個小時,我只打了一兩個小時而已。

(這才是針對否定「打電動打了四五小時」的表達形式,而非「四五個小時沒打電動」。)

情況2

A:

聽說他戒煙了,真的嗎?他已經有多久沒抽煙了呢?

B:

他這次是認真的,已經三個月沒抽了。

(而此類的否定句式,通常有其特有的提問情境。想知道「沒/不進行這動作的持續時間」。)

參考資料

  • 實用視聽華語第一冊第12課跟第20課
  • 當代中文課程第一冊第9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