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Duration」在動詞前跟動詞後有什麼不同?
佈咚發問
可以說「這學期,我有三天沒去上課」,但卻不可以說「今年我很忙,一個禮拜不能 跟你去旅行」? Time-Duration的否定有什麼限制嗎?
中文「Time-Duration」(所持續的一段時間)使用情形是怎麼樣的?
從結構上來看,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放在動詞之後,一類是放在動詞之前。
一、「一段時間」放在動詞之後
此類結構的語義是表達某動作行為或狀態持續的時間,而這持續的時間也就是所謂的「時量補語」,符合中文時序律規則,動作發生後才能得知持續的時間,因此是動詞在前,時間在後(如上圖所示);有教材以「Time Spent」解釋。可以表現在、過去與未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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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段時間」放在動詞之前
而此類結構所表達的是在某動作行為持續進行的大時間中,有一段時間無法繼續(中斷)某個動作行為、狀態。故,此類句子常指出「大時間」後,再提出動作行為無法繼續的持續時間(一段時間),而因動作的中斷因此動作行為(謂語)都是以否定形式出現。也可以表現在、過去與未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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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個「大時間」也會因動作事件而影響出不出現,若是日常的持續動作或事件(如:一般日常事件或隨時可能發生的行為事件),是不需要點出來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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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些問題
問題一
為什麼「我明年很忙,所以我一個禮拜不能去日本玩」跟「我今天要考試,所以三個小時不能跟你去逛街」這兩個句子,聽起來怪怪的?
「一段時間」放在動詞前的結構中所指的「大時間」必須是動作事件或狀態的持續時間,而動詞前的「一段時間」是這「大時間」中的中斷時間。
而這兩句的「大時間」並非是事件「去日本玩」與「逛街」的持續時間,也就是說「去日本玩」並非持續「一整年(明年)」,「逛街」也不是持續「一整天(今天)」;而是明年中有一段時間要去日本玩,今天一整天中有一段時間要考試。不能去玩一個禮拜是「去日本玩的那段時間之中的一段或全部」,而非「明年」,不能跟你去逛街是「逛街的那段時間之中的一段或全部」,而非「今天」。如下圖:
句子若要符合結構語義,則應該是這麼說的:
「明年一整年都在日本玩,其中一個禮拜不行(我明年有一個禮拜不能去日本玩)」 「今天一整天都在逛街,其中三個小時不行(我今天有三個小時不能去逛街)」
所以原句語義矛盾在既然明年很忙,就不可能是整年都在日本玩;既然要考試,就不可能一整天都在逛街。
問題二
可以用「Time-Duration」的肯定要放在動詞之前,否定要放在動詞之後嗎?
我認為肯定與否定是兩種不同的句型語義,所表達的不是互為肯否定,因此應該分為兩種語法來教。如:
情況1
情況2
◎參考資料:
- 實用視聽華語第一冊第12課跟第20課
- 當代中文課程第一冊第9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