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想,就會怎麼教:語法教學的基本信念

回想剛開始教中文的時候,其實對「語法教學」沒有什麼特別的恐懼或熱愛。

語法,對我來說就是學語言的基本功,理所當然地存在於課堂中。
可能是因為我們從小在學校或補習班學英文的時候,
老師們多著重在語法規則的講解上,讓我們知道、記住、套用,
所以我自然認為:「語法就是語言教學的一部分啊,有什麼好怕的?」

再加上,大多數的華語教材(語言教材)裡都列有「語法重點」,
當時的我覺得,只要按照書上的規劃,一條條「教好」,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吧?

直到那一年的驚嚇,讓我重新思考語法教學

那是研究所畢業後回到台南教書的第一年。
教的是《實用視聽華語》第一冊第七課的一個語法點:「V得」,
教材上給的結構之一是「SVO,V得很+A」, 用來描述動作的狀態與結果。
在課堂上也是用力盡力地教學生結構使用與練習產出,當然還得搭配課後作業的複習。

但是,回家後批改作業的時候,看到學生寫了一句:「*我喝法國酒,喝得很好喝」。

當下,當然就知道是個病句,是很快用紅筆改正了,
但是,我眉頭一皺,心裡想的卻是:
「學生為什麼會寫出這樣的句子?」、 「我明天該怎麼解釋說明?」、
「這個句子是符合結構的啊?爲什麼不可以?」、
「對於這個語法結構,我還有哪裏沒注意到的呢?」、
「之後,要怎麼避免這種問題?」...等等這些問題。

所以,爲了隔天能給學生一個好的說明——其實就是我自己沒教(弄)清楚的部分,
當晚花了不少時間思考這個符合結構,但是語義不對的病句。

搜找了不少句子比對、調整、分析,終於,整理出一些對這個語法更深層的了解與重點:

  • SVO,V得很A 」是一個用來評論「SVO」能力的優劣或「SVO」的狀態結果,因此,這個「A」,就是說話者評論的話語,基本上是形容詞;而且這個「A」表達的狀態結果是必須透過「SVO」這個行爲動作所產生出來的,才能進入「SVO,V得很A」這個結構。

  • 「我喝法國酒,喝得很好喝」的「A」就是「很好喝」,是形容詞短語沒錯,但是「很好喝」並不是「我喝法國酒」這個動作行爲產生(製造)出來。也就是說「我喝不喝法國酒」,「法國酒很好喝」都存在。所以「很好喝」不能跟「我喝法國酒」搭配,但可以跟「我釀法國酒」搭配成「我釀法國酒,釀得很好喝」。而「我喝法國酒」則可以搭配的A,則是「很多、很開心......」。

可以這樣直接教嗎?

整理出這些發現與重點後,接著又得繼續想一個大問題:這些重點要「怎麼傳達給學生」,總不能這樣直接給學生吧?

  • 因爲他們可能聽不懂,才初級,剛學中文沒幾個月;
  • 他們需要知道這些分析嗎?只會增加思考跟干擾,應該沒幫助;
  • 學生需要知道的,只是怎麼用才是對的,就好!

所以,「怎麼轉換成學生能懂且容易理解的方式帶入」是老師重大的責任!
因爲緊扣著這樣的想法,這樣的堅持,最後還是找到了滿意的切入方式,並在之後一次次的調整後達到完善。
(詳細的教學設計,可以看「得」的教學教案,說吧免費贈送的)

經過這樣的刺激、思考、分析,以及這樣的一次教學衝擊, 讓我深深知道「教語法」其實並不是我想的那麼簡單:

  • 不是結構清楚擺出來,說明詞性順序,就好;
  • 不是給圖、給例句,說明語義,詢問「有沒有問題」就夠;
  • 不是以圖片、給關鍵詞語,讓學生說出新的句子就會了;
  • 不是念念課本例句、寫寫課後練習,就能鞏固內化;
  • 不是填空造句、完成句子、看活動單互問,就算交流運用。

我希望我所教的語法(語言),學生是可以實際在生活中使用的,
是他們走出教室真實可以聽到、用到的,這樣的教學才有意義,
自然能吸引學生的注意力,也會讓學生真的喜歡學中文。

所以,我必須好好地「備課」,
隨時提醒自己必須儘量做到下面的原則,把「語法」教得實用、有效又有趣。

  • 減少結構、規則的說明,以自然的情境帶入
  • 循序漸進的操練,大量且多元的練習
  • 設計出跟學生生活相關、有趣的內容,融入教學

這些對於「語法教學」的想法,也是我自己在學外語的時候,希望語言老師做的;
因爲這些方式,真的能幫助我將所學到的語言輸出運用出來。

所以,教語法/語言之前,先想想你對於語法的觀念或信念是什麼?

因爲你的信念會影響你的教學方式,也會透過教學傳遞給學生。
當你認爲教語法不僅是結構規則的掌握,更是語言功能的理解與運用時,
教學自然會朝向這樣的目標前進,思考會更深入,設計也會更實用與有效。

或許下一次,當學生出現一個「怪句」,你不再只是皺眉改正,
而是多了一份探索語法奧妙的熱情,和幫助學生真正掌握語言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