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用教學,你準備好了嗎?

前言

前些日子有個網紅歧視資源班學生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然而,許多民眾並不了解資源班是什麼,因此就有網友整理了哪些孩子需要資源班的協助,其中有一類就是自閉症光譜族群和情緒障礙的孩子。這類孩子需要學習怎麼社交,而語言使用是社交中很重要的一環,語言治療師陳頌恩就指出,許多家長提到「孩子常不會看時機場合說話」、「孩子語言能力OK,可是在學校人際關係不好」,這種情況其實都顯示孩子缺乏語用能力1

以上的資料雖然都是以母語者為對象的描述,但「如何適當地使用語言」卻不是母語者才會碰到的問題,外語或二語學習者也需要面對。缺乏語用能力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包括「不會看時機說話」、「語言能力OK,但人際關係欠佳」等等,也不分母語者或二語學習者。語用能力關乎人際關係與交際能力,母語者孩子可以通過語言治療來補強,二語和外語學習者則大多通過語言教學來建立目的語的這種能力。對二語學習者來說,語言教材是重要資料來源之一。陳梅影(2021)指出:

華語教學宗旨在於培養學生華語交際的能力,教材中的語用訊息,對學生之言語溝通能力及語感的培養具有關鍵地位。

如果教材中的語用訊息對華語學習者來說這麼重要,老師就應該要教。雖然越來越多華語老師同意這個觀點,但是我們真的準備好教語用了嗎?進行語用教學前,我們至少應該具備哪些知識呢?

一、語法(文法)能力和語用能力有什麼關係?

前言中提到,孩子「語言能力OK,但是人際關係不好」,其中的「語言能力」指的應該是語法能力。謝國平(2012)就提到,組成語言的基本單位(語音、語詞等)以及各種規律(包括語音規律、構詞及造句規律)的總和就是這種語言的「語法」(grammar)。因此,「語法」是我們說話的依據,亦代表我們的語言能力。

那麼,語法和二語語用有什麼關係呢?Taguchi and Roever(2017)認為一個二語使用者除了要有語用語言學的知識(比如:能使用目標語展現一個溝通交際行為所需的語言工具)以外,也要有社會語用學的知識(比如:關於文化規則和范式方面的知識、角色期待、適當的舉措等)。這兩種知識會互相影響與作用,但是語法能力的發展和語用能力常常不一致。研究指出,有關語法(文法)程度和語用能力的關係,有兩種普遍接受的觀點:

  • 語法程度是語用能力的必要條件
  • 語法程度高,語用能力未必就強

有語法基礎,代表具有一定的語言手段和資源,因此可以發展語用能力,這個很容易理解。但是,語法程度高,為什麼語用能力未必強呢?有個研究很有意思,研究者針對英語高級程度的不同國籍學習者進行了英語的語用研究,結果發現,在簡單的、客套的感謝方面,這些學習者沒有問題。但是,在需要複雜言語行為的感謝時,他們就出現了問題。高級程度的學習者會說出過於冗長的話語來表達感謝,這是由於他們對於該選哪個合適的字詞感到猶豫,因此多了許多贅字或冗句。而且,因為上述原因,導致這些非英語母語者在表達感謝時聽起來很不真誠。由此可知,學習者可能會說出語法正確,但是語用不恰當的句子。

二、語用要教什麼?

關於語用要教什麼,研究者認為應該包括三個方面:

  • 語用知識:比方說知道語用受到對話雙方的地位高低、關係遠近和事件嚴重程度影響。
  • 語用能力:比方說知道怎麼使用規約性間接請求(如:可不可以請你幫我買一杯咖啡?)
  • 語用意識:比方說知道語用的合不合適可能比語法或詞彙正不正確更嚴重。

根據研究,最常被拿來教學的項目主要包括了:言語行為(speech acts)、慣用語(routine formulae)、話語含意/言外之意(implicature)和語篇組織(discourse organization)。在這幾個項目中,言語行為的教學和習得研究數量是最多的。而在眾多的言語行為中,又以請求最多,其次是道歉和拒絕

對初級學習者來說,言語行為和慣用語都可以教授。但是言外之意和語篇組織最好安排在中級以上比較合適。簡單來說,簡單的東西可以早一點教複雜的就要晚一點教。直接的形式(比方說:請給我一枝筆)比間接的形式更簡單(可不可以給我一枝筆?)因此,直接的形式一般會比間接形式早教。

三、語用怎麼教?

「語用可以教」基本上已經是二語和外語教學與習得的共識了。但是,語用要怎麼教?老師們不一定清楚。Taguchi (2015a)總結了前人研究指出,二語語用教學的方式可以包括:顯性教學(explicit teaching)和隱性教學(implicit teaching)、輸入為主(input-based)或輸出為主(output-based)的教學、技巧的習得和練習(skill acquisition and practice)、後設語用的討論(metapragmatic discussion)以及利用近側發展區進行教學(Zone of proximal Development)。這些教學方式中最受關注的就是顯性和隱性教學。Kasper (2001)對隱性和顯性教學做過定義,他認為所謂的顯性教學包括了直接的、由教師或研究者對目標語用成分所進行的單向式說明;而所謂的隱性教學則不提供對目標語用成分的明顯說明,取而代之的是鼓勵學習者自己推斷或思考出這些規則。研究顯示,在這兩種教學方式中,顯性語言教學能引致更快的習得速度和更準確的語言使用

雖然如此,有教學經驗的老師應該可以想像,顯性和隱性教學在實際教學中並沒有那麼明確的分界。因為顯性教學並不等於孤立的規則講解,而是包括了教師通過解釋用法來提供明確的目的語後設語用知識,也包括通過課堂互動或糾正性反饋等引起學生對語用特徵的注意,藉以提高學生的語用意識。因此,使用顯性或是隱性教學,其實是一個連續體的概念

四、怎麼處理教材裡的語用資料?

由於目前國內外都沒有依據語用來編寫的教材,但並不表示現有教材中沒有語用成分。因此,如果教師真的想要在教學中帶入語用,為了不增加學習與備課負擔,就最好不要採用另外編寫教材的方式,在這個前提下,吳珮文(2022)提到三種處理教材中語用材料的方式:原汁原味、斷章取義、改頭換面,就是從現有教材中進行擷取,保留、改寫、增補或刪略等的方式。以這三種方式處理教材之後,在設計在課時之中,就可以把華語語用教學落實在一般課程裡了。

結語

華語教師已經非常熟悉詞彙、語法、篇章的教學模式,但是語用這個既新又舊的東西,我們大部分人對該怎麼處理它都很陌生。知道它的重要性,意識到需要在教學中加入語用,這樣很好。如果能真正落實在教學裡,那就更棒了!正確的認知有助於高效的教學設計,希望這篇文章能提供大家語用教學前所需具備的基礎知識。

參考資料:
  1. https://forcerehab.com/pediatric_st-2/
  2. 陳梅影(2021),〈華語教材分析:以語用訊息,話語標記及言語行為為例〉,《管理資訊計算》,10卷特刊1,頁43-51。
  3. 謝國平(2012),《語言學概論》,台北:三民。
  4. Naoko Taguchi & Carsten Roever. (2017). Second Language Pragmatic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5. 吳珮文(2022),《台灣華語二語語用習得與課程設計研究:以請求與道歉為例》,嘉義縣:國立中正大學語言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