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用學」不是垃圾桶

在傳統的語言學研究中,由於受數學與邏輯學的影響,人們往往只強調語言的形式分析,以期發現語言內部具有普遍性的抽象規則。於是,他們會忽略那些涉及語言使用而無法作形式化分析的、看似不符合常理的語言現象,並將其通通放入『廢物箱』。如今,它們卻成了語用學研究的主要內容。(何自然、冉永平,2010)

第一次讀到這段話的時候,我心中湧現兩個感受,其一是語用學竟然如此不受重視和尊重!其二是開始好奇,語用學研究的主要內容究竟是什麼。

「語用學」研究什麼?

傳統語言學家把無法研究的「物件」通通扔進「語用學」這個「廢物箱」裡,那麼,那些無法研究的究竟涉及哪些面向呢?Yule(1996)曾指出語用學研究的四個基本特質,分別是:

  1. 說話者想要表達的意義
  2. 話語的情境意義
  3. 「意會」如何得以大於「言傳」
  4. 如何表述相對的空間距離和社會距離

這四個面向,我們可以用下面的例子來做個簡單地說明。

例一

祕書:

我想到百貨公司去。

老闆:

現在是下午三點鐘。

祕書:

好吧!

(註:引自2009年教育部華語師資認證考試「漢語語言學」試題。)

例二

祕書:

我等一下再把現金存到銀行戶頭。

老闆:

現在是下午三點鐘。

祕書:

噢,那我馬上趕過去。

(註:引自李櫻(2012),《語言研究與華語教學》,台北:正中,頁4。)

首先,在例一和例二中,老闆說的都是同樣的句子,但秘書聽了之後的反應卻大不相同,因為出自於老闆口中的兩個結構相同的句子,實際上表達了相反的意義。例一表達的是才三點鐘,下班時間還沒到,打消那個去百貨公司的念頭吧!而例二表達的則是銀行快休息了,還不快去存錢?這就是「說話者想要表達的意義」面向。

再來,例一和例二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差異,來自於一個情境是想去與工作無關的百貨公司,屬於秘書個人行程,另一個則是辦理與公司相關的銀行業務,屬於公務行程。這就是「話語的情境意義」。

然後,「現在是下午三點鐘」在結構上明明就是一個陳述句,但是我們這些讀者為何可以理解例一和例二中,老闆想傳達出的相反意涵?是由於讀者和說話者使用共同的語言嗎?還是我們共享某些具有共識性的價值觀和知識?又或者是我們從哪些文字上獲得了提示?這就是「『意會』如何得以大於『言傳』」想研究的內容。

最後,例一和例二都是老闆和秘書之間的對話,如果今天對話者換成兩個同事或一對夫妻,或者將面對面改成電話中或書信裡,例一和例二的句子形式是否會有什麼差異?這就是「如何表述相對的空間距離和社會距離」。

語用學和其他學科有什麼差異?

以語言學的研究範疇來看,語用學極少會與語音學、音韻學、詞彙學、類型學等產生誤解,比較容易和句法學及語意學糾纏不清。李櫻(2012)指出,語用學是「研究言語互動中的意義如何表達與詮釋」的學問。它和句法學、語意學的不同在於,句法學研究的是語言結構單位之間的關係,包括語詞如何排列、哪些語詞順序才是正確的、合乎語法的結構。比如從句法學的角度來說,例三是合乎語法的句子,而例四則是一個病句:

例三

他在圖書館念書。

例四

*他念書在圖書館。

和句法學不同,語意學關心的是語言結構單位和現實世界個體之間的關係。換句話說,語意學想要建構的是言語描述和現實世界的狀態或事件之間的關係。比方說:

例五

我要買一雙鞋子。

例六

*我要蒸一雙鞋子。

例五的語意結構十分清楚,但是例六中的動詞「蒸」和「鞋子」之間的關係在現實世界中並不存在,因此例六的語意結構有明顯的問題。我們之所以能做出這樣的判斷,是因為「語意學的任務就是根據真實條件解釋句子意義,不涉及真實條件的解釋,一般部屬於語意學的範疇,比如某一話語表達的『許諾』、『預測』、『詢問』、『建議』等等,就是語用學問題。」(Green,1989,1996)

從上述可知,句法學和語意學都把「語言使用者」排除在外,也不考慮語言實際使用的上下文或情境因素。(李櫻,2012,頁7)因此,如果我們要判斷一個句子的意義是否屬於語用學的範圍,應該要考慮以下問題(Leech,1981):

  • 是否考慮了說話人或聽話人?
  • 是否考慮了說話人的意圖,或是聽話人的理解?
  • 是否考慮了語境?
  • 是否考慮了通過使用語言或依靠使用語言而實施的某種行為?

上述四個問題中的核心概念就是「人」。但我們知道,「人」是最複雜的、最難預測的,所以,語用原則很難做出滴水不漏的規定,儘管人類互動的時候大多遵守某些普遍原則,不過,說話者在遵守某一原則的時候,也可能必須要違背其他原則,其結果常常就是賦予了這個句子「弦外之音」,而這個弦外之音往往是共享某種價值觀或知識,或者具有共同背景的語言使用者才能理解的。這就是語用學和語意學、句法學的差異。

結語

語用學絕對不是傳統語言學家所認為的「廢物箱」或「垃圾桶」,專門收集無法分析與概念化、規則化的「物件」。相反的,語用學直指語言互動的根本要件:使用者(無論是說話者還是聽話者),在審視人們的語言使用時,不再只從結構正確與否及語意真實與否來判斷,而是納入使用者在某個情境下的企圖與期待,在這個考量下對語言使用進行研判,從而更全面地了解和詮釋細緻的人類互動行為。

當一個華語老師具備了以上認識之後,教學時(尤其是在對話或課文教學時)就不應該只關注某個句子是本課語法點或是生詞,而更該問「他為什麼這樣說?他為什麼沒有那樣說?」、「他真正的意思是什麼?」、「聽話的那個人聽懂了嗎?」、「怎麼聽懂的?」、「這樣的說法能不能得到他想要的?為什麼?」等這些問題,帶領學習者從語用的角度來思考語言使用和互動。


參考資料
  1. 何自然、冉永平(2010),《新編語用學概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 Green, M. Georgia. (1989/1996). Pragmatics and Natural Language Understanding. New Jersey: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Inc.
  3. Leech, Geoffrey. (1981). Semantics. Harmondsworth: Penguin.
  4. Yule, George. (1996). Pragmatic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